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校内分散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将对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4下半年宣传品制作服务项目实施自行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产品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相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4XCTZ002
二、项目名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4下半年宣传品制作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2万元
最高限价:100%
四、采购需求:选取两家单位从事学校宣传品制作服务(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内完成。
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截至询价前一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获取采购文件:
1、参加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采购业务管理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入库的,请在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国有资产处网站首页“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网址https://cg.lnli.edu.cn),填写注册信息,按照提示要求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注册完成后请及时与采购业务联系人联系)。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账号自动开通,即可参与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采购业务管理平台采购活动。
2、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在线免费下载。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九、采购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41162695673
十、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0411-66864802(纪检监察),0411-66864850(国有资产处),宣传统战部0411-6269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