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信息技术中心将对三号楼计算机机房设备拆装项目实施自行采购,各供应商对本次采购的工程项目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工程质量和服务标准等相关要求,经过评审小组综合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LNQGXJ-202207002
二、项目名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三号楼计算机机房设备拆装项目
三、预算金额:2.1万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了更好的保障三号楼墙面施工、提高施工进度和保证实训室设备的安全,对三号楼信息技术中心所管理的实训室内的计算机和计算机桌椅等设备进行拆除,搬迁到指定的房间内存放,对无法拆除的设备进行原地保护,墙面施工结束将所有设备和计算机用桌椅按原始位置进行还原。对还原后的设备进行全面调试,保证设备能够满足正常使用((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注:对项目需求部分的事宜咨询请与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6864860。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能够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及资质。
2、截至磋商前一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条件、时间、方式
1、条件:申请索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将上述材料发送至sbc@lnli.edu.cn并按下面联系方式电话告知。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通过电子邮箱发放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11点00分
九、采购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8698734266
十、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66864802(纪检监察),66864850(资产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