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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燃气报警器检测项目采购公告(LNQGXJ2022-12号)
2022-07-06 18:49  

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后勤处将对燃气报警器检测项目实施自行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产品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相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LNQGXJ202223004

二、项目名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燃气报警器检测项目

三、预算金额:1.96万

四、采购需求:检测燃气报警器(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事宜咨询请与张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841128925。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之日起7日内进行检测并完成验收。

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质检技术服务、计量服务、报警器检测服务的内容。企业资质应具备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ANS)认定的具备“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资质。

2、截至询价前一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条件、时间、方式

1、条件:申请索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将上述材料发送至sbc@lnli.edu.cn并按下面联系方式电话告知。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通过电子邮箱发放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10点00分

九、采购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8698734266

十、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66864802(纪检监察),66864850(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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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