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纺织服务系将对3101舞台灯光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期项目实施自行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产品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相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LNQGXJ202202004
二、项目名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纺织服装系3101舞台灯光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期项目
三、预算金额:4.8万(最终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四、采购需求:成像灯(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事宜咨询请与纺织服装系祖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795106705。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之日起7日内安装完毕至正常使用并完成验收;供应商承诺时间提前的,以供应商承诺时间为准。因为疫情或者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供货延迟,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供货时间。
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销售和安装供应商。
2、截至询价前一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条件、时间、方式
1、条件:申请索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将上述材料发送至sbc@lnli.edu.cn并按下面联系方式电话告知。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通过电子邮箱发放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9点00分
九、采购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8698734266
十、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66864802(纪检监察),66864850(资产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