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护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6号)《辽宁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辽机管资【2018】6号)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学院决定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学院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了2023年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会议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何子谦院长主持,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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