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图书馆二楼阅览室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0 万元,招标人为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图书馆二楼阅览室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图书馆二楼阅览室改造项目;
(001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图书馆二楼阅览室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注:截至本项目开始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报名要求:申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有效期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大连正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开发区荣会路发展大厦 806)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磋商文件)合格后方可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大连正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开发区荣会路发展大厦 806)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大连正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开发区荣会路发展大厦 806)
项目名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图书馆二楼阅览室改造项目
最高限价:241293.34 元(响应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图书馆二楼阅览室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完成。
注:本项目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不能只对某个包的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注:截至本项目开始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要求:申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有效期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大连正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开发区荣会路发展大厦 806)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磋商文件)合格后方可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正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开发区荣会路发展大厦 806)。
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正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开发区荣会路发展大厦 806)。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