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437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已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1.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
3.备份文件的递交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
(1)投标人将备份文件发送至RNGCZJ@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
(2)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6.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2024年11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解密;
(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2024年11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文件;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金港路288号
联系方式:0411-66864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瑞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冶商务园B区15-1号一楼(园外)
联系方式:0411-84576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雅楠
电 话:0411-84576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