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3至2024年度办公耗材供应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DL20230711
项目名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3至2024年度办公耗材供应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在价格和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方式:邮件获取,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指定邮箱(lnycdl@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可能影响获取采购文件,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必须提供联系电话);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必须提供联系电话)
价格: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金港路288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411-66864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联系方式:17112515558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账号:411910105010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711251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