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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教学耗材预报与使用管理办法
2016-08-24 13:58  

实验实训教学耗材预报与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院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管理及合理使用,确保实验(实训)教学正常进行,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经费的使用效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总    则

1.实验实训教学耗材实行计划管理,按照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物品的计划、购置、验收、使用和回收等环节要明确要求。

2.本办法适用于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以及实验室、实训室日常教学和管理中所需要的耗材。不包括对外培训、技能鉴定等有收益的教学活动所需的耗材。

一、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计划管理

1.每学期末,各专业教研室根据下学期开设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做出耗材经费预算,以课程为单位编制下学期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申请计划表(附表1),系部汇总审核后,于学期最后一个教学周报学院教务处,同时报本学期耗材的实际费用。

2.教务处对全院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申请计划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经主管院长批准后,上交资产与设备处,由资产与设备处上交院长批复方可作为正式实施计划。

3.计划批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若遇教学计划变更等特殊情况,各系部需在该实验实训项目开课前至少15天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经教务处及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调整耗材申请计划。

二、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采购

1.耗材的采购采取“一次审批,分批购买”。

2.耗材的采购由各教学系部组织,保证在开课前至少一周完成。

3.采购耗材要保证质优价低,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出现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材料保管员有权拒收,一切后果由采购人员自负。

三、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验收、入库与保管

1.实验实训教学耗材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实训耗材保管员必须对照审批的耗材购置计划(含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内容)组织实训耗材的验收,所有超计划采购的实训耗材均不得办理验收手续。验收时要按照采购清单逐项核对,当面点清,双方签字。

2.材料保管员要把验收合格的耗材及时入库,登记入账,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3.各种耗材要按照类别和各自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尤其对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照危险品要求单独存放和保管,同时注意防水、防火、防盗,且要定期进行检查,防止丢失和变质现象发生。

4.材料保管员每学期末对库存及已领用的低值耐用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并将盘点结果(附表3)及本学期实验实训教学耗材进出库明细表(附表2)递交所在系部存档。

5、资产处将对耗材使用情况做不定期检查,并期末做全面检查。

四、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领用

1.教师领用实验实训教学耗材需填写领用申请单(附表4),经所在系部领导签字后方可领用,并需在耗材出库明细表上签字。

2.领发的低值耐用品实行交旧领新、以坏换新制度。对决定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各系部要作好登记(附表5),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原因等。低值耐用工具、仪器设备报废需填写报废申请表,经资产与设备处同意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由资产与设备处统一处理。

3.实训耗材只能用于实验实训教学,不得挪作他用。各实验实训室要倡导节约,在满足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实验成本。

五、报销流程

购买物品经手人需持发票首先到财务盖章,然后依据盖章里内容到相关使用单位签字,最后资产与设备处负责对购买耗材的费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资产处上交院长,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六、附    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设备处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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